2、號和化學成分說明 GB/T 1196-2008中鋁錠按化學成分分為8個號,分別為Al 99.90、Al 99.85、Al 99.70、Al 99.60、Al99.50、Al 99.00、Al 99.7E、Al 99.6E。GB/T 1196直被視為普通鋁錠的標準。在我,同時還存在YS/T 665《重熔用精鋁錠》和YS/T 275《高純鋁》標準。普通鋁錠作為種資源性產品,家不鼓勵出口;而對于精鋁錠和高純鋁,由于是高附加值產品,家鼓勵出口,制定了出口退稅政策。但號Al 99.90本身作為精鋁,直留在GB/T 1196中未做變動。本次修訂將號Al 99.90刪除,將其納入到YS/T665標準中。另外,為適應市場需求,本次修訂增加了號Al 99.80。因此,GB/T 1196-2017中鋁錠按化學成分分為Al 99.85、Al 99.80、Al 99.70、Al 99.60、Al99.50、Al 99.00、Al 99.7E、Al 99.6E共8個號。舊版標準化學成分表的腳注a規定:“若鋁錠中雜質Zn含量不小于0.010%時,供方應將其作為常規分析元素,并納入雜質總和;若鋁錠中雜質Zn含量小于0.010%時,供方可不作常規分析,但應監控其含量”。新版標準化學成分表中刪除了此條款,也就是在新版標準中將Zn納入了常規分析元素。
3、鋁含量的計算 在GB/T 1196中,鋁錠的雜質元素分為三類,類為化學成分表中有明確元素符號的雜質如:Si、Fe、Cu、Ga、Mg、Zn、Mn;二類為化學成分表中未明確元素符號的雜質即其他雜質;三類為化學成分表的腳注中規定的雜質元素。所有含量均為質量分數。新版標準化學成分表的腳注a中規定“鋁含量為100%與表中所列有數值要求的雜質元素含量實測值及等于或大于0.010%的其他雜質總和的差值,求和前數值修約至與表中所列限數位致,求和后將數值修約至0.0X%再與100%求差”。對于號Al 99.85、Al 99.80、Al 99.70、Al 99.60、Al 99.50、Al 99.00 而言, 需要將Si、Fe、Cu、Ga、Mg、Zn六種雜質元素的實測值(無論其數值大?。?修約至“與表中所列限數位致”,即號Al99.85、Al99.80中Si、Fe、Mg、Ga、Zn應修約至0.0X%,Cu應修約至0.00X%;其余號Si、Fe、Cu、Mg、Ga、Zn應修約至0.0X%。同時,應當將元素含量實測值不小于0.010%的其他雜質元素按表中數值要求修約至“與表中所列限數位致”,即Al 99.85、Al 99.80應修約至0.00X%;Al 99.70、Al 99.60、Al 99.50、Al 99.00應修約至0.0X%。 需要別注意的是,除了六種雜質元素(Si、Fe、Cu、Ga、Mg、Zn) 之外的“其他雜質元素”,修約至“與表中所列限數位致”后先與表中數值要求進行比較,符合要求的再求和并修約至0.0X%,此數值再與表中要求的六種雜質元素(Si、Fe、Cu、Ga、Mg、Zn) 求和,并修約至0.0X%后再與100%求差。應當清楚以上每項均為立要求,每項均符合才可繼續進行下項修約比較。對于號Al 99.7E、Al 99.6E,需要將Si、Fe、Cu、Mg、Zn、Mn等六種雜質元素和其他雜質元素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比較。需要說明的是,“其他每種”雜質元素是需方按照化學成分表中的注1“對于表中未規定的其他雜質元素含量,如需方有殊要求時,可由供需雙方另行協商”的要求由供需雙方另行商定的。若無商定,則無需檢測。